梁河县教育局
关于李文刚等8位同志挂职锻炼的通知
各乡(镇)中小学、县直属学校:
为更好地落实“人才强县”战略,全面提高教育内部干部管理素质,促进学校管理干部成长,不断深化教育改革,更好地实现“全县教育工作一盘棋”的工作思路,积极推进梁河教育持续、健康、协调发展。经研究,决定选派李文刚等8名同志到相应学校挂职锻炼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领导小组
组 长:赵光耀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、局长
副组长:何正涛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
李雯波 县教育局副局长
赵兴文 县教育局副局长
赵家迁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
成 员:
县教育局各股室长
挂职人员双方学校校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育局政工股,办公室主任由邵维胜同志兼任,负责处理日常事务。
二、挂职时间
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,挂职人员所在学校接通知后,不再安排被选派人员工作,并通知其本人于9月2日前到挂职学校报到;挂职期满后,双方学校做好对接,挂职人员自行返回原单位工作。
三、相关注意事项
1.挂职人员到所挂职学校担任相应的实职领导(不占职数),全面参与学校的行政和教育教学工作。
2.挂职人员要服从挂职学校管理,本着相互学习,相互提高的态度,谦虚做人,踏实做事,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。
3.挂职人员要兼任一定的课时,不能完全脱离课堂教学。
4.挂职人员原单位职务、人事关系、工资关系、福利待遇和发放渠道不变,其工龄、教龄及专业技术职务履职年限连续计算,各类年终考核由挂职学校按本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,并将其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。属中共党员的同志,应将党组关系转至所挂职学校。
5.挂职结束后县教育局将根据交流人员的往返路途情况,对挂职人员给予适当的交通费补助。
6.挂职领导小组将建立交流任职人员的工作档案,作为今后人事工作的依据之一。
7.原单位及挂职单位要积极为挂职人员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,帮助他们学有所得,尽快成长。
四、选派人员及挂职学校
所在单位 |
姓名 |
性别 |
现任职务 |
所挂职务 |
遮岛水箐小学 |
李文刚 |
男 |
教导主任 |
大厂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|
曩宋瑞泉小学 |
尹可巍 |
男 |
校长 |
小厂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|
小厂中心小学 |
何正宝 |
男 |
骨干教师 |
芒东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|
大厂中心小学 |
许璐沙 |
女 |
骨干教师 |
遮岛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|
芒东民族小学 |
叶福达 |
男 |
副校长 |
勐养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|
勐养民族小学 |
吴国兵 |
男 |
副校长 |
曩宋中心学校校长助理 |
河西中学 |
赵永吉 |
男 |
骨干教师 |
曩宋中学校长助理 |
曩宋中学 |
杨清双 |
男 |
骨干教师 |
勐养中学校长助理 |
梁河县教育局
2017年8月25日
梁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印发